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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邦快评 |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方法学发布,哪里有项目机会?

李浪子,济邦咨询  经理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第二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的公开征求意见稿,分别是“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以及“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加上第一批,目前可参考的方法学已达到6个,再次丰富了CCER方法学体系。


煤矿瓦斯回收利用关注甲烷减排,此次新方法学的公布可谓众望所归。但意外的是,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方法学的横空出世,极大出乎了市场预期,为碳资产开发领域带来了新的市场机会。为帮助大家理解,本文简要梳理了新方法学几项关键要点供参考。


1. 聚焦道路交通细分领域,节能导向意图显著


此项方法学在道路交通的细分领域找到了减碳空间。据测算,我国公路隧道年均电能消耗约为106.7亿度,其中照明系统电能消耗占比高达60%-80%。编制组调研估算,此次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方法学实施后,将带来年减排量约为30万吨CO₂e,至2030年减排量可增加至100万吨CO₂e。按照CEA市场价90元/吨估算,至2030年预计仅有9000万元左右的市场空间。


可见,在整个碳市场,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的市场空间占比不会太大,CCER减排量的供给对市场价格也影响甚微,这也侧面说明了方法学放在本次第二批发布的原因。但是可预期的是,方法学的发布在减排节能示范效应上将更为突出,经济补偿为推动隧道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提供了较大的动力;也有利于推动公路隧道设备的更新改造,为高光效灯具与智控设备市场带来机会。


2. 项目适用条件严格,额外性免于论证


方法学要求,公路隧道节能项目新建或改造,都要满足初始光效不小于150lm/W,且不小于《公路LED照明灯具第2部分:公路隧道LED照明灯具(JT/T 939.2)》I级初始光效等级规定值的入门门槛。为提高减排量,采用智控技术,则另需加装一定数量的照明控制柜和前端感知单元,此项成本显著高出市场投资意愿,因此,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项目的额外性免于论证。


3. 项目允许范围有明确省间限制


方法学考虑公路隧道的建设和管理因省间在制度、管理、运营上的差异,要求一同开发CCER项目的多座公路隧道,应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且属于同一法人所有。但对单一项目的隧道规模大小不做具体要求。


4. 项目计入期上限十年


方法学对单座公路隧道的CCER减排量计算周期有明确时间要求。这里有两个概念,项目“寿命期”与“计入期”。首先项目寿命期为项目开始正式运营至公路隧道照明系统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再次面临升级改造为终止的时间周期。如果同一项目有多座隧道,项目寿命期开始时间取最早开始运营的时点,终止时间取最早不满足要求需要改造的时点。项目的计入期则是指CCER减排量的有效计入时间。方法学要求,项目计入期必须小于项目寿命期,且最长不超过十年。


5. 审定与核查采用抽样方法


考虑隧道布局的分散性特征,方法学对于开发期间的审定与核查环节,项目边界内如果仅含5座及以下隧道,则必须采用全盘走访形式;如果高于5座,则可按方法学抽样要求采用抽样方法确定走访调研隧道。


6. 全国公路隧道分布较为集中,核心区域有重点项目机会


据星球研究所基于交通运输部2017年数据统计(见全国公路隧道分布热力图),公路隧道主要分布在东部福建、浙江,西南贵州、重庆,华中陕西、甘肃、湖北,华北山西、河北等省市。在隧道资源富集区域开展CCER开发将具有较大的项目机会及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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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图来源:星球研究所«地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