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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关于在旅游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
作者: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伍姿颖 经理


4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两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旅游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旅游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旅游业发展之间的矛盾,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旅游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着力发挥旅游业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动旅游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通过充分利用PPP模式的优势,引入社会资本、激发旅游市场活力,优化旅游资源配置,提高旅游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与效率,推动旅游供给侧改革。


伴随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人们对旅游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要求都相应提高,旅游PPP响应市场需求,已成为改善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的重要模式。根据2018年2月1日财政部发布的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名单,旅游PPP示范项目数量为27个,投资总额为349.17亿元,较第三批入选项目数量增长92.86%,投资额增长54.2%,数量远高于体育、文化、健康、养老等其他四大幸福产业。


2017年以来,我国PPP模式已进入长效监管、精耕细作阶段,旅游PPP项目的发展与其现金流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特点密不可分。《意见》的出台,旅游PPP或成为地方政府的另一道“正门”。


一方面,在PPP风声趋紧的背景下,《意见》强调了旅游PPP项目的规范操作。


PPP项目的核心产出是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旅游PPP项目产品服务的质量,同时围绕项目产出的绩效考核仍是旅游PPP项目的重要抓手;优选有经营性现金流、适宜市场化运作、强化运营管理的旅游PPP项目;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对政府参股及付费项目,加强建设、运营成本控制,严禁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或兜底本金;合理分担项目风险,可减少旅游PPP项目风险发生概率,降低损失及风险管理成本,增强旅游PPP项目的吸引力;采用PPP模式公平竞争机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旅游PPP项目合作,消除本地保护主义和各类隐形门槛,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旅游PPP项目,利于项目高效运行。


另一方面,《意见》从多方面给予旅游PPP项目政策指引和保障。


提出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地方政府设立PPP项目担保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当前监管政策的前提下创新PPP金融服务,优化信贷流程,鼓励能够产生可预期现金流的旅游PPP项目通过发行债券、引入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鼓励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创新运用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创新开发适合旅游PPP项目的保险产品。


提出合理确定旅游服务价格水平和补偿机制,推动建立价格动态调整和上下游联动机制,增强社会资本收益预期,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


项目用地方面,提出根据相关涉旅用地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优先支持旅游PPP项目开发建设。


在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全国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而《意见》中要求优先支持全国优选旅游项目、旅游扶贫贷款项目等存量项目转化为旅游PPP项目与前述通知不谋而合,将优质扶贫贷款存量旅游项目转为PPP模式可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鼓励对政府承担的资源保护、环境整治、生态建设、文化传承、咨询服务、公共设施建设等旅游公共服务事项与相邻相近相关的酒店、景区、商铺、停车场、物业、广告、加油加气站等经营性资源进行统筹规划、融合发展、综合提升,并列举了全域旅游、旅游景区、乡村旅游、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旅游厕所、旅游城镇、交通旅游、智慧旅游、健康旅游等重点领域。从源头拓宽旅游PPP项目经营性现金流的渠道,将大大提升旅游PPP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与此同时,使用者付费来源的丰富,对社会资本的运营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将是一大考验,有利于筛选出真正有运营能力的社会资本,运用市场方式推动优质旅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