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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物有所值评价在实践中的问题及应用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赖波岑 经理

物有所值评价的发展历程

物有所值评价(Valuefor Money assessment)起源于英国,是目前国际上最通用的PPP项目科学决策体系的重要工具。由于各国PPP管理模式的不同,对物有所值评价的定义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部门

出处

物有所值的定义

世界银行PPP基础设施基金(Public Private Infrastructure Advisory Faculty

PPP参考指南-第二版(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Reference Guide)》

在提供用户想要的服务的基础上,实现收益和成本的最佳组合。

欧洲投资银行欧洲PPP专业技术中心(European Investment Bank PPP Expertise Centre

欧洲PPP专业技术中心网站The EPEC  PPP Guide

与其他可供选择的采购方式相比,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净收益。

英国财政部(HM Treasury

《物有所值评价指南(Value for  Money Assessment Guidance)》

在满足使用者需求前提下,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全生命周期成本与质量的最优组合。

加拿大PPP中心(PPP Canada

加拿大PPP中心网站

在同一时点,采用传统采购模式的项目全部费用(即公共部门比较值,Public  Sector ComparatorPSC)与同一项目采用PPP模式的全部费用(即影子报价,Shadow BidSB)的比较。

澳大利亚基础设施及区域发展部门(Department of Infrastructure and Regional Development

《国家PPP政策框架(National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Policy Framework)》

物有所值是私营部门提供服务的效果,风险转移程度及财务状况对政府的综合影响。

新西兰政府审计长办公室(Office of the Auditor-General

《政府机构采购指南(Procurement  Guidance for Entities)》

经济有效和无浪费地利用资源,综合考虑一种采购安排的总成本和效益,以及这种安排对要实现的成果的贡献。

美国联邦公路管理局(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

PPP物有所值评估(Value for  Money Assessment for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为了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或服务的全寿命周期成本和质量(或目标的适用性)的最佳组合。

中国香港特区效率促进组(EFFICIEN CY UNIT, HONG KONG

PPP入门指南(An Introductory  Guide to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

在全生命周期中,综合考虑了所有的收益成本和风险的最佳结果。


 虽然中国PPP的发展历程已有30多年前之久,但物有所值评价近几年才正式引入PPP实施流程。借鉴了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财政部于2015年12月18日正式出台了《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财金[2015]167号),为我国PPP项目开展物有所值评价指明了初步方向。根据指引,物有所值评价体系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部分。定性评价主要是通过六项基本指标及补充指标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定量评价则是通过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方净成本的现值(PPP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PSC值)进行比较,判断PPP模式与政府传统投资方式产出绩效相同的前提下,PPP模式能否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经过两年多的实践,物有所值评价在我国PPP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现阶段物有所值评价指引待完善的内容

由于167号文中开头及正文中分别提到:由于实践中缺乏充足的数据积累,难以形成成熟的计量模型,物有所值定量评价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应当依据客观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现阶段以定性评价为主,鼓励开展定量评价,定量评价在物有所值评价体系中的地位远不如定性评价。实践中评审专家往往只以一个最终结果作为判断项目是否通过定量评价的依据,鲜有专家会去深究定量评价的计算过程,然而定量评价的模型选择、取值都将大大影响最终的结果。过度忽视计算过程意味着定量评价存在可操作性,即定量评价的结果不具备参考性。在笔者看来定量评价才是整个物有所值评价体系的核心,缺乏数据不应作为轻视定量评价的理由。搭建一个完善的定量模型首先需要充分理解实施方案,基于现阶段实施方案的安排以及参照项目的假设,计算出两种模式下各年度的政府支出预测值。同时,项目中一些抽象的概念如一系列风险项,也能够以数据的形式体现出来。仔细研究这些数据,有助于进一步验证项目风险识别的充分性及实施方案安排的合理性。此外,在定量评价的操作细则加以规范后,即使偏主观的定性评价流于形式,以数据论证的定量评价亦可起到筛选项目的作用。因此,将定量评价作为物有所值评价体系中的必经关卡是很有必要的。


通过167号文对定量评价的定义我们可以知道,PSC值和PPP值均是现值的概念,前者对应的是PPP模式下的政府方全生命周期净成本折现,后者是将假设的政府传统投资模式下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净成本、竞争性中立调整值和项目全部风险成本折现。折现率作为贯穿整个定量计算的指标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目前指引中只提到了:“年度折现率应考虑财政补贴支出发生年份,并参照同期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合理确定。”而财政补贴支出发生年份一般都是在2~3年之后的运营期间,届时地方政府债券的收益率还是未知数,且地方债券收益率并不是简单的以一个增长或下降的趋势变化,难以预测。若要通过假设对应补贴支出年份每年设置一个折现率难度较大。实践中为了便于计算,通常只设置一个折现率用于整个合作期的计算。选择折现率时,除了参考地方债券收益率外还应考虑预期的通胀水平,因此折现率可简单理解为地方债券收益率上浮一定比例。由于折现率的取值没有具体限制,实践中,出现为了通过定量评价随意取值的情形并不少见。设置一个较大的折现率,折现期长达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PPP值必然会小于PSC值。当下可通过限定折现率的上限来规避上述问题,但推出一个合理的公式明确折现率取值标准仍是规范定量评价的重要工作之一。


现阶段定量评价实施细则中对政府自留风险的定义不够严谨。根据文中的第三十一条:“政府自留风险承担成本等同于PPP值中的全生命周期风险承担支出责任,两者在PSC值与PPP值比较时可对等扣除。”政府自留风险承担成本作为PSC值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基于政府传统投资模式,不应直接与PPP值中的全生命周期风险承担支出责任划等号。一方面存在两种模式下的风险项可能不同的情形。即使两种模式拥有完全一致的风险项,用于计算风险成本的基数也可能有所不同。如“政府方提出工程变更”,同时作为PSC值中的自留风险及PPP值中的风险承担支出,通常是将一定比例的项目建设成本假设为政府方未来可能提出变更的数额,再通过合理假设其发生的概率最终计算出具体的风险承担支出值。由于项目的建设成本在两种模式下不相等,最终得出的风险承担支出必然不同。从计算的精确性角度出发,两者在比较时不应对等扣除而是基于各自的前提条件分别测算后再进行比较。

 

物有所值评价在全生命周期的应用

目前,我国物有所值评价的应用仅止步于项目的识别或准备阶段,国际上物有所值评价还在别的阶段甚至全生命周期发挥着作用。

项目阶段

国家

物有所值的应用

识别阶段

中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荷兰、新西兰、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美国、菲律宾

对拟采用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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