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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锁定工作要点 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济邦快评:五部门锁定工作要点 

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作者: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伍姿颖 经理

为加快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各项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国资委五部门于2018年8月8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从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协调推动兼并重组等其他降杠杆措施、完善降杠杆配套政策、做好降杠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监督这六大方面为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指明方向。


首先,从责任主体上看,通知将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工作内容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推进时间,以防止在政策推行过程中“踢皮球”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强调多部门协作,以各部门共同推进同一项目任务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体现出协同监管的治理思路和按序推进的执行力度。


其次,从推进方式来看,突出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通知强化了优先股、可转债等股债结合的发展路径,提出推进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破产、发展股权融资等方式。同时,提出对降杠杆及市场化债转股所涉的IPO、定向增发、可转债、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市场操作,在坚持市场“三公”原则前提下,提供适当监管政策支持,资本市场监管政策支持或成重点。通知要求完善“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政策体系,研究和落实相关政策、完善依法破产体制机制。另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降杠杆领域,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为市场化债转股获取稳定的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提供支持。由于我国的高杠杆率是结构性的,在“强监管”的同时,采用定向降准等政策工具,有助于为去杠杆提供更加稳定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对中长期去杠杆效果也会更好。


第三,从实施对象来看,以国有企业为主要工作开展对象,体现降低杠杆率的决心和态度。根据国家统计局和Wind统计数据,目前我国工业企业整体杠杆率为130.39%;从结构方面看,我国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杠杆率高于民营控股工业企业。以往由于国企面临预算软约束和刚性兑付,因此在借债时通常不会过多地考虑杠杆率或资产负债率的高低。相较民营资本而言,国有企业具备较强控制力和执行力,结合混改、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加强对国企资产负债的管控和约束,不仅可以限制增量债务的产生,而且可以敦促国企加速化解存量债务,从而加快国企去杠杆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