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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来势汹汹,建筑企业如何渡过难关?

作者:郭路赟 济邦咨询 高级经理


2020年伊始,一场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打乱了全国人民的生产和生活,连一年一度的春节也失去了应有的热闹。在坚信打赢疫情攻坚战的同时,可以预见本次疫情对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影响是深远的。作为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建设主体,有观点认为疫情期间建筑企业停工即可,不需要额外投入,也不会承担什么损失。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笔者认为除推迟复工对建筑企业工期造成影响外,还将面临人员工资、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日常管理、材料等成本增加以及贷款还本付息的压力。




一、疫情下建筑企业面临的挑战



(一)疫情管控要求推迟复工,直接影响工程进度


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随后,各地又陆续发布了地方性文件,要求企业进一步推迟复工时间。目前各地复工时间普遍推迟到2月9日,山西太原甚至提出新建项目和节前停工的在建项目不得于3月1日24时前开复工。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等,建筑企业在签署建设相关合同时通常会约定建设工期,而推迟复工、限制人员流动等措施将直接导致新建项目无法按预期开工,在建项目建设期滞后,进而影响项目整体工期无法按计划完成,如无法与客户达成谅解,可能面临违约赔偿风险。

(二)企业经营困难,成本压力增加

1、人员工资成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二条:“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上述文件意味着,疫情期间建筑企业即使停工停产,无法取得相应收入,仍需要按规定支付职工工资。

2、设备、材料租赁成本

建筑企业施工期间,起重机、升降机、打桩机、挖掘机等各种设备,以及围挡、脚手架等周转材料,通常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在各地普遍推迟复工的情况下,建筑企业停工停产期间,面临租赁设备、周转材料闲置,租赁期延长,租金超支等压力。

3、日常管理成本

为了加强疫情控制,多地针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出台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如要求“各企业应购置医用口罩、体温检测仪等用品,为所有从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医用口罩,并要求其必须佩戴”;“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清洁整治,对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要重点清理,加强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等工作”等。以上规定意味着,建筑企业复工后,需增加医疗防护用具的购买、消毒消杀等支出。

4、材料成本

目前各行业普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部分地区交通也处于管制状态。由于目前疫情尚未完全控制,即使2月9日可以复工,各行业生产经营恢复也需要一段时间,势必导致短期内物资紧缺和价格上涨。对建筑企业而言,库存材料毕竟有限,复工后还可能面临客户赶工需求,可以预见短期内材料采购成本将大幅增加。

5、融资还本付息

银行贷款是建筑企业建设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疫情导致的停工停产、延迟复工等直接造成建设工期延长,相应贷款利息增加;客户付款节点相应延后,可能导致建筑企业无法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二、建筑企业应对措施建议




针对以上种种挑战,建筑企业如何度过难关?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针对延期复工可能导致的工期无法按计划完成,建筑企业应加强与客户沟通,如合同已将疫情归为不可抗力,则可适用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客户给与必要的工期延长、责任豁免等若合同未明确疫情为不可抗力,可通过沟通争取达成谅解,降低相应违约可能造成的赔偿损失。

2、针对人员工资成本压力,建筑企业需严格执行人社厅文件要求,在停工停产1个月内(含)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工资,但绩效奖金、其他福利等可适当降低或延迟支付企业复工后,如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适当降低人员劳务成本。

3、针对设备、材料租赁成本压力,建筑企业可积极与相应供应商协商双方合理分担风险,争取适当降低租赁费用

4、针对防疫导致的日常管理成本增加,建筑企业可适当降低业务招待、施工现场津贴、其他管理性开支等,抵消防疫费用增加对企业造成的成本压力。

5、针对材料成本增加等压力,建筑企业可根据价格上涨程度,结合合同中材料价格相关条款,与客户协商必要的材料价差补偿

6、针对融资还本付息压力,《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提出“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浙江宁波出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意见》,提出“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贷款减免3个月利息”,苏州市人民政府也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提出“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三必须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可见,建筑企业可与相应金融机构进行沟通,争取相关展期、续贷或利率下浮等优惠政策。

总之,本次疫情不仅是对武汉、对湖北的考验,更是对社会各界信心的考验。众志成城,相信在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共度难关。